2005年2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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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问今答

  婚前财产如何公证
  温州陆小姐来电:我即将结婚了,我和未婚夫想在婚姻登记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,但是又不太明白婚前与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的区别。请问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,以及婚前与婚后的财产区别?
  本报作答:第一,只要是结婚登记之前的财产,即为婚前个人财产。该财产为一方个人所有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反之,只要是结婚登记之后形成的财产,即为夫妻共同所有。但得特别约定。第二,房屋等大额的财产,若合同签订於婚前,产权取得於婚后;或者虽然系婚前购买,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款;或者是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等问题,比较容易出现争议。第三,投资等财产亦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。上述情形,难以一一例举,最好找当地律师面谈为宜。

  表妹离婚后肚里的孩子能办准生证吗
  台州刘女士来电:我的表妹在结婚一年以后由于和丈夫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,在离婚后的一个月里我的表妹发现自己怀孕了,经医院检查已经有两个多月的身孕了,家人都劝她和前夫复婚,但表妹考虑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,再生活下去也很痛苦,于是打算自己生下孩子来抚养,并且不通知前夫,那么我想请问一下,表妹肚子里的孩子是否能办准生证,具体在哪个部门办理手续,孩子生下来后,派出所是否能给孩子上户口,第二个问题就是,一直对表妹的前夫隐瞒孩子的问题是否正确,如果让她的前夫知道了,会不会起诉表妹?
  本报作答:就您表妹而,孩子的出生,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。所谓准生证,应当是能够办的。具体的办理机关为计划生育主管机关。向对方隐瞒孩子怀孕和出生的真相,不利于孩子成长、亦会对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寻找借口。